经查明:你单元正在湘乡市育塅乡育塅村地段收购木料,经现场勘验和湖南林科达农林技巧供职有限公司判决林木,收购木料材积共43.3立方米,按树种分:泡桐9.5立方米,樟木16.4立方米,枫香木15.5立方米,梓木1.9立方米。另有松木33.73吨(合26立方米)。你单元只可供应35.8立方米的木料合法来历表明(此中泡桐7立方米,枫香15立方米林木,梓木0.8立方米,樟木13立方米),另有7.5立方米木料及33.73吨松木(合26立方米)不行供应林木采伐许可证或其他合法来历表明。
违反条目:《中华群多共和国丛林法践诺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木料收购单元和幼我不得收购没有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其他合法来历表明的木料;抉择源由:该单元收财的木料,一面不行供应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其他合法来历表明林木。
刑罚按照:《中华群多共和国丛林法践诺条例》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轨则林木,收购没有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其他合法来历表明的木料的,由县级以上群多当局林业主管部分充公作歹筹备的木料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下的罚款;抉择源由:该单元不行供应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其他合法来历表明,购成了收购没有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其他合法来历表明的木料的究竟林木。
该单元收购的木料共计33.5立方米不行供应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其他合法来历表明,但木料没有表卖,没有违法所得。
《湖南省林业行政刑罚自正在裁量权基准》分则第五一面:充公作歹筹备的木料和违法所得林木,并按下列尺度刑罚:3、收购没有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其他合法来历表明的木料数目10立方米以上的,处违法所得2倍罚款。
综上林木,本罗网以为湘乡市育塅乡**木料加工筹备部你的行径违反了《中华群多共和国丛林法践诺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遵循《中华群多共和国丛林法践诺条例》第四十条和《湖南省林业行政刑罚自正在裁量权基准》分则第五一面,作出如下刑罚决意:
1、告诫;2、充公林木、木料:7.5立方米;3、充公松木33.73吨(合26立方米)。
本决意书中的罚款,限你(你单元)于收到本决意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湘乡市村镇银行龙城支行银行(账号:70)缴纳。到期不缴纳罚款的,逐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刑罚款林木。
如对本林业行政刑罚决意不服,可于接到本决意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湘乡市群多当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能于六个月内直接向湘潭市岳塘区群多法院提告状讼。过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实行刑罚决意的,本罗网将依法强造推广或者依法申请群多法院强造推广。湘乡市林业局林业林木行政刑罚定夺书